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平潭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联系电话:0591-62537085(请在办公时间联系)。